乌军无人机点燃莫斯科郊区野蜂仓库
18 八月 0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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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阐明了纳税人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免除因未及时提交纳税申报而承担的责任。
税务总局表示,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119条第1款规定的罚款,不适用于提交的纳税申报表或计算表中不存在纳税、征收或保险费缴纳义务的个人和企业。这项规定也适用于所谓的“零申报”。
此外,对于出售或赠与房地产并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申报表的个人,也有免责规定。如果税务部门可以根据来自不动产登记和国家权利登记机构的信息自行确定税款金额,则不适用罚款。
税务总局指出,相关规定具有追溯效力。因此,纳税人不需要对2026年6月26日之前提交的申报表和计算表承担责任。如果在该日期之前已经作出但尚未执行的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119条规定的罚款决定,一旦符合免责条件,这些罚款将不再追缴。
然而,税务总局强调,免除责任并不意味着取消提交申报的义务。纳税人仍然需要按时提交申报表和计算表,即使这些表格中没有应缴税款。